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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发展局****中心****基地****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置项目核准前公示 | ||
| 申报单位: | **市****公司 | 建设单位: | **市****公司 |
| 建设地点: | **市翠亨****中心****基地内 | 建设年限: | 2025年12月-2026年5月 |
| 总投资: | 521.05万元 | 资金 | 企业自有、银行贷款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新增1套飞灰稳定化系统,****中心****基地****电厂三期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飞灰14235t/a,飞灰稳定化系统建设规模为50吨/班次(最大处理能力75t/d),每班次为8小时,同时设计配套的控制室和飞灰暂存间(占地面积240.04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4平方米)。 | ||
| 审批部门: | ****发展局 | 联系电话: | 0760-****8869 0760-****9813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邮件编码: | 528400 |
| 邮政地址: | **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30****委员会103产业发展局 |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11-11至2025-11-13。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