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总十庄镇“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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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招标公告编号: 招标内容:
**市总十庄镇“**净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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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十庄镇“**净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总十庄镇“**净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5)0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菌菇大棚(暖棚)12座9039.00平方米,临时存放棚一座 1205.78平方米,临时保鲜冷藏库一座 1600.00平方米,鱼菜共生系统车间一座 4992.18平方米,工具间一座 600.00平方米,道路场地硬化及室外绿化,并购置制冷设备8套。道路场地硬化6034.19平方米,室外绿化1878.70平方米;其中马坊头村地块道路场地1026.03平方米,室外绿化550.94平方米;西张口村地块道路场地5008.16平方米,室外绿化1327.7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投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制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与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本次采购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即预算金额的4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留份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为中小企业份额的10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为中小企业份额的100%。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1 09:00至2025-11-17 17:00(**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2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政策,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特别提醒:1.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7.8.5046.29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进行远程解密。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市公共**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电子标服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市公共**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张月超,电话:0311-****127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韩罡、柴克,电话:0311-****6837、150****325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1-****82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市总十庄镇“**净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市**市总十庄镇总十庄村 地址: **市**路486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月超

联系人: 韩罡、柴克
电话:

0311-****1272

电话: 0311-****683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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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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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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