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1110 | |
| 名称: | **省**市苹塘镇菱角塘**水泥用石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罗水许决字〔2025〕58号)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1111 | ||
| 主题词: | 现行有效 | >|||
****公司:
我局于2025年11月10****公司**省**市苹塘镇菱角塘**水泥用石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5年11月10日受理该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省**市苹塘镇菱角塘**水泥用石灰岩矿位于**市苹塘镇龙吉村。项目主要内容:矿山露天采场,矿山保留****服务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72hm2,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25.64hm2,临时占地1.08hm2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总量为0.7万m3,总回填方3.66万m3,借方3.38万m3,弃方0万m3。矿石开采量为1366.08万m3。项目总投资为21533.7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805.5万元。项目计划于2026年1月开工、2038年12月完工,工期共156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72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护防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60320元。根据财政部财综〔2014〕8号和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144288元,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6032元。
(六)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文印发)和《**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231号)的有关规定,开采期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开采量计征,每季度核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1:**省**市苹塘镇菱角塘**水泥用石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pdf
附件2:**省**市苹塘镇菱角塘**水泥用石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pdf
****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