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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2025年第14期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市扬****公司拟转让其所持****9.3948%的股权,现将资产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一、经过甄选比价,****事务所(普通合伙)承担本次资产出售项目的评估工作,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相关评估内容见《资产评估结果公示表》)。
二、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咨询,咨询电话:****5459,联系人:李莉。
**市扬****集团****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资产评估结果公示表
|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 | **市扬****公司 | ||
| 评估目的 | ****集团2025年第14期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市扬****公司拟转让其所持****9.3948%的股权,为此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 ||
| 评估机构名称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评估报告编号 | 扬佳评报字(2025)32号 | ||
| 评估师姓名 | 陈斌 | 编号 | **** |
| 评估师姓名 | 高代娣 | 编号 | ****0025 |
| 评估对象与范围 |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与评估对象一致。 | ||
| 价值类型 | 市场价值 | 评估方法 | 资产基础法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9月30日 | ||
| 评估结论 | 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贰仟柒佰陆拾陆万零陆佰壹拾叁元玖角肆分(RMB27,660,613.94元)。其中:****公司所持****89.6575%的股权价值为 24,799,814.94元;**市扬****公司所持****9.3948%的股权价值为2,598,659.36元;****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持****0.9477%的股权价值为262,139.64元。 | ||
| 公示期间 | 2025.****.11-2025.****.17 | ||
| 公示反馈联系方式 | ****集团投资管理部 李莉 ****54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