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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单位因工作疏漏,未能及时在官方渠道发布“****基地”项目的相关公示信息。为确保项目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公众及残疾人群体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由于我单位工作人员理解错误,****公司为2024****基地的公****基地考核结果公示。****政府网撤销2024年**县“****基地”考核结果公示(日期是2024年5月28日),并重新发布更正后的关于拟定为2024年“****基地”的公示。
2.由于内部工作衔接出现疏漏,以及信息发布流程的延误,导致该项目的公示未能按时发布,****政府网站补发关于拟定2022年、2023年和2025年“****基地”的公示,及2022年和2023****基地考核评估结果的公示。
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各类项目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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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