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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5〕92号)、****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下达部分中央和省级预算指标的通知》(晋农函〔2025〕246号)文件精神及2025年10月31日我中心发布的遴选报名公告要求,于2025年11月10****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评审,遴选确定了2025年度永**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承担主体1个。现将遴选确定的服务组织或承担主体名单公示如下:
2025年度永**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
永********社
公 示 期:5日
联 系 电 话:035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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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