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对象位于**县永**朱家坟村西北侧,地块总体面积22042.11m2,约合33.06亩,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6.47837°、北纬39.31910°。调查地块东侧为芝兰苑小区、南侧为芝兰苑小区,西侧为公园、住户,北侧为**街。地块为朱家坟村集体农用地,地块后期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2调查地块污染识别根据现场调查和污染源分析,初步判断给出地块内农作物种植过程对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出于安全考虑对地块农作物种植进行验证性检测,验证性因子为有机农药类。
****加油站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石油烃(C10~C40),通过迁移淋滤作用产生水**纵向迁移可能对地块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项目监测因子为pH、基本项目45项、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共计61项检测项目。
3调查地块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0个,共采集土壤样品31个(含3个现场平行样),进行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pH、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共61项检测项目分析。
经分析样品检测结果,调查地块所有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铅、砷、镉、汞、镍、铜、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铅、砷、镉、汞、镍、铜、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检测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故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现有规划条件下的土地利用环境安全要求,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查。
5调查报告报告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CQA9AXY5W1Zbl15Vl2U1DApwd=a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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