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省****公司、2.******公司、3.**恒****公司、4.******公司、5.**省新****公司、6.**省****公司、7.中元盛鸿****公司、8.**省****公司、9.**永****公司、10.****公司、11.****公司、12.**省****公司、13.升创****公司、14.巨银(福****公司、15.******公司、16.**长生****公司、17.福****公司、18.******公司、19.******公司、20.**省****公司、21.****公司、22.**盛泰****公司、23.**省****公司、24.******公司、25.******公司、26.**省****公司、27.******公司、28.******公司、29.******公司、30.****公司、31.****集团有限公司、32.**省****公司、33.**省****公司、34.永太****公司、35.**省****公司、36.**省****公司、37.中盛长鸿(福****公司、38.**中宏智****公司、39.中建****公司、40.**嘉****公司、41.**鑫****公司、42.**鸿****公司、43.****公司、44.**省****公司、45.******公司、46.******公司、47.******公司、48.******公司、49.福****公司、50.******公司、51.******公司、52.福****公司、53.****集团****公司、54.**尚****公司、55.**世纪****公司、56.**县****公司、57.****公司、58.****公司、59.****公司、60.******公司、61.******公司、62.******公司、63.**省****公司、64.中铁****公司、65.**省****公司、66.**省****公司、67.**省****公司、68.中筑博郡****公司、69.**省博****公司、70.**省****公司、71.**省****公司、72.福****公司、73.******公司、74.******公司、75.******公司、76.**省****公司、77.****集团有限公司、78.**永****公司、79.**省****公司、80.**省****公司、81.**省****公司、82.******公司、83.**省****公司、84.**省****公司、85.**省****公司、86.**省****公司、87.******公司、88.****公司、89.**省****公司、90.******公司、91.**福赛****公司、92.博霆(福****公司、93.**盛世****公司、94.**畅顺****公司、95.**省****公司、96.**省****公司、97.******公司、98.****公司、99.**盛世隆****公司、100.******公司、101.**省中****公司、102.**厚****公司、103.**省****公司、104.******公司、105.**中辰****公司、106.**省****公司、107.******公司、108.**省****公司、109.******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5-17号泊位及18号泊位项目征迁残值处置项目 ****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838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贵单位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县;
1.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净残值):163.5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5-17号泊位及18号泊位项目征迁残值处置项目位于**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其中,18号泊位属于协议征迁,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全额残值评估价,若18号泊位中存在部分无法征迁构筑物,经招标人确认后,无息退还相应构筑物残值评估金额。现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拟将该片区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本工程拆除标的物以招标人提供拆除清单为参考,具体以招标公示期间招标人组织的现场指认为准;所有拆除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警示标志,规范使用洒水车、雾炮机等喷淋降尘设备,清渣平整至原路面标高,包括建筑物承台基础的打碎外运;现场已完成工作面裸土应进行绿网覆盖。****指挥部做好理赔、动员、协商等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1.4. 招标控制价(净残值)(下同):163.5万元(其中,18号泊位属于协议征迁,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全额残值评估价,若18号泊位中存在部分无法征迁构筑物,经招标人确认后,无息退还相应构筑物残值评估金额);
1.5. 工期要求: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所有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完毕止,阶段性具体工作:中标单位需在群众签订征迁协议并封条之后三日内拆除相关构筑物,其余工作按照招标人的实际指定为准。为了加快征迁工作推进,本项目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与招标人签订拆除合同。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完成施工现场建(构)筑物以及所有地下障碍物(基础及承台等)的拆除,做到工完场清(废料和垃圾、渣土等必须清理出场),并平整至原室外地面标高,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竣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8.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不进行评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县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cn:17070) ”,确认投标报名及下载相关资料。标书代写
注:本项目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二日上午10:00统一组织查勘现场,各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
4.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贰仟整人民币(¥3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帐)方式提交 。
****银行帐号:
户名:连****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20****57530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不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10时 00 分(**时间),开标地点设在**县阳光交易平台开标室一(**省**市**县****广场 2#楼 5 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抵达开标现场参与现场摇号活动;标书代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cn:17070)、**县政务网(http://www.****.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 ,邮编:350500
电话:0591-****1010,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县碧水龙庭B区9号楼301,
邮编: 350500 ,电话:150****9951
联系人: 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