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1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708 邮编:014100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分局窗口(C01)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 ****** | ******公司 | **内大节能技术****公司 | 你公司拟在******工业园****园区******公司厂区内东北角,建设******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万元。本项目通过对原有闲置的成品仓库改造,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北侧,占地面积27m2;主要用于储存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及废紫外线灯管。 | 1.废气: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为全封闭结构,废矿物油在铁桶密封暂存,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本项目各噪声源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车间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加强对固废的收集管理,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废矿物油、废紫外线灯管,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