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法院鞋底金属探测仪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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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鞋底金属探测仪

采购项目公告

****现拟采购一批鞋底金属探测仪。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法院鞋底金属探测仪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3.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最高限价:3.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采购方式:挂网比询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25年1月起任****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或承诺函;

3.提供2025年1月起任****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

4.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鞋底金属探测仪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

(二)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比选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质保期内质量出现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4.货物在验收合格签订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前一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三)商务要求

1.货物交付

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天5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下货、搬运、安装调试等事宜;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方,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要求交货。

2.履约验收

(1)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比选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4)中标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对所投产品须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核查。若所投产品与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出现不一致的内容,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进行处理,取消其成交资格,且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售后服务

(1)质保期:质保期壹年,自采购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负责货物的维修及抢修,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作出维修方案决定,如4小时内无法电话解决问题,供应商维修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修理、更换零件,所需费用(包括材料及更换的零件)均由供应商承担;

(3)质保期后,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及时、优质、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供应商应在验收时同时将质保期维修清单交付至采购方。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维护,除材料费由采购方按照成本价支付外,其余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即保证终身免费上门维修维护。售后服务部门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最迟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保证设备、系统等恢复正常运行使用。如不能修复采取无偿提供中标货物的备用件等措施,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工作,供应商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

(4)如货物在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同一故障经供应商2次以上维修仍无法修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更换合格的产品,并在完成更换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以后,供应商能撤走被更换货物,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按照相关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五、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3日下午17:00(**时间)截止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4日10:00(**时间)

地点:供应商需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交****(地址:**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27号)505室,未密封或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本项目不接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8-****1650

****法院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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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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