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澄清公告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为200万元。
2、本项目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免费质保期自取得质监部门合格证之日起不少于3年”修改为“免费质保期自取得质监部门合格证之日起不少于5年”。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修改投标函格式中的免费质保期年限。
3、本项目第5章 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六、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三年”修改为“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五年”。
4、本项目第5章 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五、招标范围中“电梯整体质保期不少于三年”修改为“电梯整体质保期不少于五年”。
5、本项目第3章 评标办法-5.2.2(2)整梯技术方案-整梯技术评分项“(2)电梯轿厢架强度:在电梯轿厢内加载125%的额定载重,电梯运行到额定速度时,制停轿厢后,轿厢地面以及轿底梁变形量为0得3分。(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评审依据)。”修改为“(2)所投电梯型号运行及待机能耗均具有VDI4707电梯能源效率认证标准A级证书的得3分,具有VDI4707电梯能源效率认证标准B级证书的得2分,具有VDI4707电梯能源效率认证标准C级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6、本项目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1月27日9时00分。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灵城**北路243号
联 系 人:李东升
电 话:0557-****0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王工、任工
电 话:176****7726、183****1970
电子邮件:****@ah-in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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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