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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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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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13.20万元/三年 |
2025年11月11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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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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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县人民路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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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所属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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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省**市**县松柏镇驻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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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明细 |
该项目座落于**省**市原**县松柏公路站办公楼东侧沿街北房产,分为6个标的,租赁面积共计604.8㎡。该房产具体内容以实物为准。 具体详情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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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意向承租方成功受让后,须交纳每标的0.1万元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租赁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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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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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运输局所属房屋对外有偿使用的批复 日财资〔2025〕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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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5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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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备案情况 (如有) |
评估机构 |
**大宇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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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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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大宇房评字(2025)第3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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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评估值 |
4.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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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3.20万元/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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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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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安全等标准,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使用用途须经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其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并妥善保护项目周边设施、维护周边环境卫生。 4、意向****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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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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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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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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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具体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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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足额缴纳至****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分行 帐号:603********00880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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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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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期挂牌至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内 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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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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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幅度:0.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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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报价周期: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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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4.40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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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地址 |
**省**市**区**路197****中心1号B座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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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房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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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633-****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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