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助资金为预算标准纳入同级医疗救助基金的项目公示如下,公示期为 10天,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保障局 地址:**县新**大街22号﹒
电话:****200 12317 邮箱:****@163.com
1、项目名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助资金为预算标准纳入同级医疗救助基金;
2、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44.2686万元,全部申请财政资金;
3、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并医保发[2021]47号文件中“按照晋医保发[2021]17号要求,稳妥将脱贫攻坚期省、市、县(市、区)自行开展的其他医疗保障扶贫措施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自2022年起,按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资金预算标准和补充医疗保险资金预算标准,将各级财政投入的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助资金、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并入同级医疗救助基金”的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各市县2022年预算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的通报》(晋医保办函〔2022〕29号)精神,以我县2021年核定资助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8229人计算,资助标准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80元/人,县级财政按30%比例负担,代缴基本医疗保险需153.1236万元;参加补充基本医疗保险100/人,县级财政按50%负担,代缴补充基本医疗保险需91.145万元,共计需244.2686万元,用于全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4、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度;
5、项目预期绩效: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医疗保障;
6、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王根文
****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