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11-11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 有效性: |
你公司报送由**泽****公司编制的《******市**县红沙岗19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市****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5〕113号),经局务会研究,现对《报告表》(报批本)批复如下:
一、******市**县红沙岗19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市**县红砂岗镇、**镇。项目总占地面积****759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559m2,临时占地面积****200m2,用地类型包括草地、林地、未利用地、沙地、盐碱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风力发电机组、****电站、线路工程、道路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1900MW风电场一处,安装271台单机容量6.25兆瓦的风电机组和安装28台7.15兆瓦的风电机组,安装1台单机容量6.05兆瓦风电机组。风机与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采用35kV架空线路与35kV电缆相结合的方式输送电能,****风电场3座330kV汇集站35kV开关柜,集电线路总回路数为77回,其中1#330kV升压站,汇集36回,2#330kV升压站,汇集20回,3#330kV升压站,汇集21回。项目涉及辐射部分(330kV升压站及330kV送出线路工程)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心、储能电站布置于配套330kV升压站内,纳入升压站部分环境影响评价,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项目总投资5023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053%,主要用于环保设施建设。
二、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根据《****环境局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项目选址合理。项目“三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与生态防护措施,确保环境治理投资足额、及时到位,并按有关技术规范、质量要求进行建设,发挥环保投资效益,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四、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本项目占地以草地、林地、未利用地、沙地、盐碱地为主,生态环境脆弱,植被分布稀少,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按规划设计的区域进行,不随便践踏、扩大作业范围,减轻植被破坏。施工中须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将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进行清理,适当植被恢复,确保植被盖度等指标不低于建设前的水平;服务期满后,场址内建构筑物和废弃设备组件要合理进行处置,不得随意进行丢弃,并进行植被和生态恢复,避免造成生态破坏。
五、做好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对施工场地经常洒水、减小地面扰动面积、同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当采取硬化或者洒水等抑尘措施,材料加工区的粉状物应采取覆盖;运输粉状物的车辆应当采取覆盖、运输道路定期洒水。确保项目施工期场区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设置环保厕所4座,定期清运规范处置,洗漱废水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风电场实行无人值守,无废气、废水产生。
六、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施工期共设置4处施工临建区,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土石方、废包装材料。施工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项目区应最大限度调配利用土石方,实现项目建设零弃方;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收购站点,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垃圾堆存点,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规范处置。风电场区运营期产生的检修废油、事故油、废电池、废机组滤芯、废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依托同步实施的3座升压站内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七、做好项目环境风险管控。风电场区300台箱变各设置一座3.5m3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产生的事故油,事故油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建设单位须按《报告表》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八、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在白天进行施工物料的运输,途经声环境敏感目标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电机组噪声和箱变噪声。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九、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改变工程内容、地址和规模,须另行申报。
十、**县生态****执法队做好项目建设及营运期的环境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