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产业配套表面处理中心项目1、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浙江-台州-天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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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处理中心项目 1、2 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介服务事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竞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县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处理中心项目 1、2 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县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处理中心项目 1、2 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规划范围及面积:东北、东侧紧邻始丰溪;南邻农田;西侧、北侧靠山地。园区总占地面积7.92公顷(约折118.8亩)。

3、规划功能定位:集聚产业配套表面处理企业,其建成后将是一个现代化的、高标****处理中心。打造绿色产业配套表面处理产业区,为**县及周边县市配套,促进**县先进制造业的进程。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1、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规划内工业企业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其中: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因素主要有: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建筑弃土弃渣、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等,随着施工期的结束,环境影响作用减弱;运营期主要为工业企业的工业废气、生活污水、设备运转噪声、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1)对水环境的影响: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废水纳管排放后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根据大气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结果可知,规划实施后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尚有剩余,废气排放在环境可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因此规划的实施是可以接受的。

(3)对声环境的影响: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现状企业降噪措施良好,噪声环境影响不大。为确保规划区内噪声功能区达标,后续入驻企业建设前期应优化厂区及车间布局,同时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的影响:对于工业固体废物,各企业应根据废物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安全储存,采取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对危废进行有效控制后,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区内企业必须加强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废产生量,同时加强工业固废**化利用,减少固废堆存量。规划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实行袋装化,逐步推广分类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划区的提升建设将会造成少量土地利用的变更。通过明确生态空间清单及管控要求,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注重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可有效控制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从区域角度考虑,要求规划区内建立区域环境应急预案。从企业角度考虑,要求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风险意识,从安全设计、设备制造、建设施工、生产管理等方面坚决落实生产、贮运等系统防护措施;平台内涉及危化品和有毒有害物使用的企业,必须落实风险预防三级管理机制。****园区工业用地边界和周围环境社会交界处设置绿化防护林带,减少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降低大气风险危害。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在全面分析区域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以**承载力和低碳发展理论为指导,针对区域规划战略决策、产业结构、发展规模、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等,综合分析与科学评估,对规划区的规划定位、发展目标与**消耗、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目标、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协调性和一致性进行了分析。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该规划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与上层及相关规划无显著冲突。通过适当优化和完善,并在规划实施阶段采取有效的减缓措施,其规划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规划方案总体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对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④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自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22日,公众可通过向公告指定地址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或来电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省**县福溪街道幸福路1号 邮编:317200

联系人:鲍文钦 联系电话:136****9994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碧****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街道耀达大厦15楼1506室

邮编:317700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138****5971

电子邮箱:****@qq.com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环境局**分局

通讯地址:**县**街道电大路2号 联系电话:0576-****9338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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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


项目概况: 联系人: 夏工 联系号码: 138****5971 有效期限: 2025-09-09 10:51:14 - 2025-09-22 10:51:2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