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赣农院发〔2024〕21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征寻实施**伙伴,希望有意向的企业来人来函咨询或面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果概况:
| 成果名称 |
一种香菇培养基及其制备方法、培养方法 |
| 成果转让方 |
**** |
| 成果简介 |
专利授予国:中国 专利申请日:2021年9月17日 专利权人:********研究中心) 发明人:张诚、马吉平、钟国祥、王素贞、王赟萍、肖银润、熊小文 发明专利号:ZL 2021 1 ****560.9 专利特点: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香菇培养基及其制备方法、培养方法,包括:香菇培养基制备,以果树枝条木屑、农林废弃物等为原料,加入复合菌剂即可;装袋,采用装袋机装袋,将培养基装入袋中,装袋松紧适度;灭菌,将料袋进行常压灭菌或高压灭菌;冷却,将料袋冷却降温至常温时接种;接种,在接种箱(或接种室)按无菌操作接种;培养,恒温培养,培养场所干燥、洁净、通风、避光。 适宜领域:属于食用菌栽培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香菇培养基及其制备方法、培养方法。 |
| 对意向方的资格要求 |
在同等条件下,香菇菌棒生产企业优先。 |
| 交易方式及参考价 |
交易方式:专利权转让。 参考价: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
| 转让交易保证金及缴纳账号 |
1、根据《****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公告期内意向方需按信息公告中交易底价(参考价)的5%~10%缴纳保证金,意向方转账账户名应与意向方名称一致。 交易保证金于公告截止前缴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保证金缴纳账号: 账户名:**** 账号:140********003971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八一支行 2、中标的意向方的交易保证金: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院成果转化处发布中标通知书,成果需求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成为中标人,15个工作日内与成果持有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成果转化协议(合同)文本。若因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果转让方按规定程序签订成果转化协议(合同)文本,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中标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若协议(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中标人没有按协议(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或分期付款的第一笔合同价款,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中标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协议提前终止;若协议(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支付了全部合同价款或分期付款的第一笔合同价款,我院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给中标人。 3、未中标的意向方的交易保证金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根据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数量,确定交易方式: 1、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低于转让底价; 2、如产生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
| 公告期限 |
2025年11月11日始至2025年11月17日止。 |
|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如无任何企业报名,本公告有效期顺延。 |
|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报名”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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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王湘琴 联系电话:0791-****8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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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省**市莲塘北大道1738号 ****学院机关大楼415室) |
二、意向报名
意向方须在本公告期截止****学院成果转化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函(见附件2);
4、交易保证金转账凭据复印件;
5、资格要求的相关附件证明。
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学院成果转化处
江****交易中心
****学院****中心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