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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现****处理厂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成果进行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处理厂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镇迎宾路东南侧、次曲**岸、次曲河大桥下游,****处理厂厂区内预留空地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2025年11月11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龙科 156****2413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写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