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TBM锂铅主传热系统采购(二次)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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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COOL TBM锂铅主传热系统采购(二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COOL TBM锂铅主传热系统采购(二次)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一、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本项****银行转账,预付款付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等额预付款保函。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2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相关政策要求“(1)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建设厅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5〕4 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我方对此有两点疑问:

1)若为联合体投标,是否需要所有成员单位均办理进皖企业信息登记;

2)进皖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过程中需要登记驻皖办公场所信息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招投标阶段并不具备提供此类信息及材料的条件。

答:**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活动的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企业,进皖承接工程建设业务,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本项目类别为“与工程无关货物”,无须办理相关信息登记。

2、招标文件第67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人员业绩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1)如项目负责人业绩为设计(或供货安装)内容,则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附录 3 投标人业绩要求且须体现人员姓名。”,我方对此有一点疑问:本次招标文件附录3没有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标书代写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 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人员业绩”中涉及“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附录 3 投标人业绩要求”统一调整为“同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2(2)‘投标人业绩’中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谭岗路与三国城路交叉口东北360****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51-****0519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930、****3831

2025年11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1日

附件:****(二次)项目补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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