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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分类审批登记及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学校建设规范指导手册》等有关规定,****教育局研究,拟批准****办学地址由“**市**区开拓路88号”变更至“**市**区月照街道南北****基地)”;校长由“冉觐瑞”变更为“曾阳”,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教育局安全法规科或民办教育科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正式作出批准决定。
联系电话:0858-****821(民办教育科)、0858-****511****法规科)。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