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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911263M | 建设单位法人:谢忠党 |
| 邹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宗艾镇**村 |
| ****12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90-B0690-其他煤炭采选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3.138889 纬度: 37.9819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9 |
| 市环函〔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321.73 |
| 3707.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911263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清泽****公司 |
| 911********160767F | 验收监测单位:**景蓝****公司 |
| ****0321MA0HAC9Y5C | 竣工时间:2025-08-27 |
| 2025-08-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27 |
| 2025-10-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信息网 |
| 生产能力核定,产能提升至12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能力核定,产能提升至120万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0万t/a原煤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120万t/a原煤开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井工开采;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 实际建设情况:井工开采;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矿井水处理:****处理站“混凝+沉淀+AO(备用工序)+二级过滤+消毒”工艺基础上,增加规模为2000m3/d超滤深度处理单元,矿井水经前端处理后优先回用井下消防洒水,剩余部分经深度处理后,达标外排至主工业场地北部的太安河。 | 实际建设情况:矿井水处理:****处理站“混凝+沉淀+AO(备用工序)+二级过滤+消毒”工艺基础上,前端新增“气浮”工艺,后段增加规模为2400m3/d超滤深度处理单元,矿井水经前端处理后优先回用井下消防洒水,剩余部分经深度处理后,达标外排至主工业场地北部的太安河。 |
| 实际建设中,矿方根据市场价格,选择了性价比更好的2400m3/d超滤装置,并在AO处理单元新增了“气浮”工艺,增强了处理系统对水质波动的适应能力,提高了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要求原煤****煤厂进行洗选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原煤全部****煤厂处理 |
| 实际建设中,****煤厂建设完成,环保手续齐全,现全部****煤厂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02 | 1.94 | 4.2 | 0 | 0 | 3.96 | 1.94 | |
| 0.006 | 0.003 | 0.01 | 0 | 0 | 0.009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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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43 | 0.001 | 0.161 | 0 | 0 | 0.144 | 0.00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相关要求,****煤厂用水时,执行《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表15.2.9中选煤用水水质指标要求 | 利用主工业场****处理站,处理规模480m3/d,采用“缺氧+MBR生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洒水、道路洒水、井下洒水等,不外排;回风立井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排入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 2025年9月15日-16****处理站进出口进行监测,出水水质全部满足上述相关标准 | |
| 2 | ****处理站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限值要求,含盐量应满足环环评[2020]63号文“不得超过1000毫克/升”要求 | 利用主工****处理站,内设一套处理能力为3000m3/d(超滤单元2400m3/d)的矿井水处理设施,采用“气浮+混凝+沉淀+AO(备用工序)+二级过滤+消毒+超滤”处理工艺,前端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剩余部分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 2025年9月15日-16****处理站进出口进行监测,出水水质满足上述相关标准 | |
| 3 | 初期雨水池 | 无 | 本次对该初期雨水池重新翻修并扩建至400m3,收集后的****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 无 | |
| 4 | 洗车平台 | 无 | 在主工业场地内西部设有洗车平台,本次将现有洗车平台改造为房站式,洗车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 无 |
| 1 | 筛分间除尘器 |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筛分间振动筛上方已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下部悬挂控尘挡帘,废气引至一台湿法除尘洗气机处理,之后通过15m高的钢制排气筒排放。 | 2025年9月13日-14日对除尘器出口进行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原煤输送转运除尘 | 无组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排放限值 | 皮带通廊密闭,煤流落差处设喷雾除尘 | 2025年9月13日-14日对工业场地厂界四周布置5个监测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工业场地颗粒物和SO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 | |
| 3 | 原煤储存扬尘 | 无组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排放限值 | 现有全封闭储煤棚内设置了喷射半径可以覆盖整个储煤场和装卸点的喷雾洒水装置,喷洒频次2次/天,装卸点每次进行原煤装卸作业时均需喷洒水,持续时长为装卸作业时长。 | 2025年9月13日-14日对工业场地厂界四周布置5个监测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工业场地颗粒物和SO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 | |
| 4 | 运输道路扬尘 | 无组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排放限值 | 采取道路洒水、清扫保洁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指派专人对全封闭储煤场**和西部两个出口附近的地面进行定时清扫、洒水 | 2025年9月13日-14日对工业场地厂界四周布置5个监测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工业场地颗粒物和SO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 |
| 1 | 机械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降噪措施 | 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合理选型,定期维修保养设备、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震、建筑隔声、绿化降噪,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等 | 2025年9月13~16日对工业场地、辅助生活区、风井场地、敏感点南沟村布点监测,结果表明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期、运期应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对地质构造的探测,以保护地下水水量、水质为目标,必要时优化建设、开采和保护方案。运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居民水井的跟踪观测,制定居民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不受项目实施影响。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系统,尤其是加强导通区域的水位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避免产生次生影响。 | 严格落实了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期、运期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了对地质构造的探测,以保护地下水水量、水质为目标。矿方加强了对居民水井的跟踪观测,制定了居民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不受项目实施影响。严格落实了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了重点防渗。已按要求在开采过程中注重地下水**保护。已按要求设置保水煤柱,建立了地下水场地动态监测计划。 |
| 1 | 矸石优先实施减量化综合利用,矸石充填井下,充填系统未建成过渡期,矸石送至**县福光新型煤矸****公司制砖或原有备用矸石场填埋处置。矿井水处理污泥压滤机压****煤厂;****处理站污泥压滤后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 | 矸石优先实施减量化综合利用,矸石充填井下,充填系统未建成过渡期,矸石送至备用矸石场填埋处置。矿井水处理污泥压滤机压****煤厂;****处理站污泥压滤后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等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生态功能不降低。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观测和生态影响跟踪监测。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沙治沙等相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加强养护管理等措施夯实修复基础,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开展生态系统功能评价、矿井生态整治成效评估以及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跟踪研究,不断优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保项目实施不对区域生态造成影响。 | 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加强了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矿方设有地测科,加强采空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地表沉陷影响,按要求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了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了公益林、耕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已按要求对各环境敏感目标留设保护煤柱。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强化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和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了联动,定期组织开展了演练。严格落实了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 洗煤厂:原煤通过920县道运输,送往寿****公司洗煤厂,该洗煤厂年入选原煤180万吨,采用重介工艺,并于2010****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市环函〔2010〕44号),2011****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会,****环保局以市环函〔2011〕652号予以批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洗煤厂:原煤通过皮带送至****煤厂。该洗煤厂年入选原煤120万吨,采用重介+浮选工艺,并于2025年6****生态环境局**分局的批复(寿环审〔2025〕2号),2025年8月自主组织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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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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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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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制定和完善了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了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了生态环境管理,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了竣工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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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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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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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