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2025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泰州-姜堰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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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5-11-05
标 题 **市**区2025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M〔2025〕4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长 期
**市**区2025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M〔2025〕47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呈报的泰(姜)地呈字[2025]第15号**市**区2025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白米镇集体0.3428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蒋垛镇许庄村0.0190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本次共批准建设用地0.361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3618公顷,征收土地0.3428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区通过自行补充的方式,落实补充耕地任务0.3618公顷(其中水田0.2154公顷)。请你区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区要督促乡镇(街道)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区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2025年11月5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5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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