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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版)》(徐环办〔2024〕67号)《关于优化环评及排污许可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徐环办〔2025〕11号)要求,富港****公司提交了《富港****公司手机零部件、消费性电子产品模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富港****公司手机零部件、消费性电子产品模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我局已受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等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
联系电话:0516-****7160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中心302室(2210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若有) | 审批决定文号 |
| 1 | 富港****公司手机零部件、消费性电子产品模具加工项目 | ****开发区**大道18号现有厂区B栋厂房 | 富港****公司 | ********公司 | 徐开环表复〔2025〕31号 |
公示文件:1.环评报告(全本)2.告知承诺书(扫描件)3.审批意见(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