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超充之城”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项目南站示范站配套罩棚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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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超充之城”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项目南站示范站配套罩棚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1

一、招标条件

“北方超充之城”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项目南站示范站配套罩棚施工,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北方超充之城”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项目南站示范站配套罩棚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充电罩棚,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最大单跨12米,最高高度6米,包括不限于钢结构罩棚的制作、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5.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并提供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11 月11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年11月17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规定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前往****603领取招标文件或发送以上资料的盖章扫描件至****@163.com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 月20日14 时 0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市**区广顺道2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1 月20日14 时 0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广顺道2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新区北塘经济区洞庭路新塘商务园9号楼6门101室

联 系 人:房恩凯

电 话:022-****29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广顺道 2号

联 系 人: 李岳峰

电 话: 022-****9918

电子邮件: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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