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九江港彭泽港区红光作业区恒晋物流公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彭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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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港**港区红光作业区恒晋物流公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7 09:09

信息类别: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9-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14349/2025-00988 责任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港**港区红光作业区恒晋物流公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环境局)

通讯地址:**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中心北附楼B栋5楼、6楼(332000)

项目名称

**港**港区红光作业区恒晋物流公用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

**港**港区红光作业区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于**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四个部分。其中主体工程包括**码头平台(长300m、宽25m,码头平台高程为20.10m),2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自上游至下游依次为1#、2#泊位),1座皮带机廊道(连接码头T1转运站和陆域T2转运站),1座固定引桥(长407.0m、宽7m,位于码头下游、紧邻皮带机廊道上游),1条上堤路(长63.45m、宽7m,长江大堤和港内道路),1座变电所平台(长36m、宽18m,位于码头平台中部),疏浚工程(施工期疏挖方量约为2200m3/次,运营过程中因构筑物阻挡,码头下方会形成一定量的泥沙淤积需定期进行疏浚。疏浚量基本相当与施工期相当。施工期、营运期的疏浚均需按照疏浚方案严格执行),锚地依托距离本工程约1.5km的棉洲圩锚地;辅助工程包括**1#平方仓(占地面积为10495.85m2)、2#平方仓(占地面积为11576.82m2)、12个筒仓(每个筒仓容量约3万吨)、件杂货堆场(位于1#平方仓西侧,主要用于件杂货的堆放)、15座转运站、取水泵房(位于2#泊位处,设计取水规模1100t/d,取水量为1001t/d,年取水330d)、压滤车间(占地面积530.2m2,设置压滤装置及作为污泥暂存车间)、筛分水洗车间(占地面积6009.72m2,位于厂区北侧,设置一个1000吨的循环水罐)、砂堆棚(占地面积559.36m2,位于厂区北侧)、综合楼(建筑面积4303.92m2,位于陆域南侧)、集水池(容积为180m3)及排水沟;公用工程包括供水工程(总用水量369116.028m3/年,其中长江取水330330m3/年、市政供水38786.028m3/年),排水工程及供电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化粪池,设计规模10t/d)、生活污水接收水箱(容积10m3,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及含油水箱(容积6m3,船舶含油废水收集)、汽车冲洗平台(沉淀池设计容积30m3)、两个渣料库(占地面积41m2)、污泥暂存区(占地面积100m2)、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5m2)、一座事故应急池(容积200m3)、一座初期雨水池(容积600m3)。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82人,项目年运营天数330天,实行一天三班制。项目总投资108646.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9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54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为散货泊位、输送系统、堆场产生的粉尘,道路运输起尘,机械作业尾气和到港船舶废气。

粉尘污染防治措施:泊位粉尘采取封闭仓库,并设置远程射雾器,转载机漏斗处设密闭罩,并在装载货物的位置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堆场粉尘采取封闭转运站(设置密闭罩),并在转运站上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输送系统粉尘采取封闭皮带机廊道,装船机漏斗设防风板,并在装船机上设置洒水除尘系统,起重机上设雾化喷头,并在落料点设置挡尘板,道路**台定期洒水。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承诺限值0.5mg/m3;机械作业尾气和到港船舶废气防治措施:优先选用功率大、转速快的发动机;选用含硫量低的优质柴油作为燃料;尽可能降低辅机运转复合以减少耗油量。

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对于道路二次扬尘污染采取保持地面湿度、定时喷洒水及清扫路面的方式;选用先进的环保型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同时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与维修,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采用岸电形式为靠港船舶提供能量,避免船舶辅机燃油过程带来的污染影响。

根据《报告书》,项目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承诺限值0.5mg/m3;船舶及机械设备尾气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产生的一氧化碳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防治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油污水、水洗降尘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陆域员工生活污水等。

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油污水通过在2#泊位设置油污水(容积6m3,船舶含油废水收集)和生活污水的接收水箱(容积10m3,船舶生活污水收集)通过接收泵将船舶油污水以及生活污水分别放入油污水箱与生活污水接收水箱暂存,定期交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集中收集后处置;水洗降尘废水经浓密机(2500t/h)、滤液罐(100t)处理后循环使用;码头平台冲洗水以及码头平台初期雨水由排水沟自流入集水池(容积为180m3)收集,收集后通过潜水泵抽入后方陆域初期雨水池沉淀(容积为600m3)处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4)回用于降尘;陆域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隔油池+化粪池,设计规模10t/d)后通过市政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废水采取各项措施后,回用水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4)回用,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防治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码头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船舶噪声等。选购低噪声的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和车辆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产生量;维持设备处理良好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超标;合理安排装卸作业,避免噪声设备同时运转;对起重机安装橡胶隔振垫;个别高噪声源强设备安装消声器。船舶噪声主要有船舶发动机的移动噪声和船舶的汽笛声,均为间歇性噪声源,其中汽笛声为突发性噪声;船舶发动机噪声源可达85-90dB,主要采取停港即停船,减少停靠时间等方法减少发声的时间。港区的泵房建议采用半地下式,上部采用隔声玻璃,门使用隔声材料,泵体安装加高阻尼粘弹性垫圈等;进港道路两侧的用地要进行合理规划,尽量不要在通港公路两侧近距离规划建设、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目标;严格控制夜间进出港运输,缩短夜间作业时间,港区内车速应小于20km/h,控制和减少港区车、船的鸣号次数和时间;加强港区绿化,在港区周围和进出港道路以及港区运输干道两侧,种植乔木和灌木绿化隔离林带。

根据《报告书》,项目投产后,营运期的码头厂界北面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标准要求,其余三面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船舶固体废物、货物装卸产生的固废、渣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及手套、陆域生活垃圾。

船舶固体废物由船方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单位接收处理;货物装卸产生的固废运送仓库综合利用;渣料暂存于渣料库后定期外运处理;污泥暂存于项目污泥暂存间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陆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本项目**两个渣料库(占地面积41m2)、一个污泥暂存区(占地面积100m2)和一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5m2)。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固废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报告书》,营运期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针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厂区各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区、隔油池、化粪池、事故应急池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GB18598要求采用双人工衬层结构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渣料库、沉淀池、码头平台、转运站、集水池、初期雨水池、污泥暂存间、仓库及相关区域,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采用双人工合成材料衬层;门房、变电所、停车场、厂区道路、泵房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使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6cm/s。

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并在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阻止污染扩散,防止周边居民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根据《报告书》,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有相应防渗设施,故正常工况下,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止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六)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生态保护需采取保护措施如下:1、繁殖期避让,优化施工工艺:长江鱼类的主要繁殖期在4-7月,5-6月是繁殖集中期,本项目涉水施工作业主要为平台施工,为减少对鱼类的繁殖的不利影响,建议涉水施工避开长江鱼类繁殖期。此外,机械噪声可能对鱼类有干扰,应规定繁殖季节陆域施工装载机、铲土机等产生较大噪音的施工应尽量避开清晨和江水大幅上涨时段,实在无法避免的应通过采取措施减少冲量、能量向水中的传播,避免给鱼类繁殖带来不利影响。

2.开展水生生态跟踪监测:施工期对工程河段水生生物监测共布设2个断面,监测主要鱼类**量、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水生维管束植物种类和生物量,水质情况。

3.管理措施:应加强施工环境监控和管理、加强施工期巡视及临时救护措施、加强渔政管理和建立协调机构等。

4.长江江豚救护措施:加强施工区域内的江豚现场巡查及监督工作,出现动物被伤害、油污泄漏事故,需要制定紧急事故预案,设置详细和合理的应急方案和动物保护、救护,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准备必要的动物救护设施、设备和人力**。一旦发现受伤个体,必须立即捞起,并组织抢救,同时向渔业主管部门报告。

5.针对本工程施工对保护区鱼类**产生的影响,应设置专项补偿费用于保护区的鱼类**保护,根据保护的实际需要进行使用,经费使用接受保护区主管单位监督,并在营运期加强监督管理,预防船舶油品泄漏带来的风险。

根据《报告书》内容,项目营运期水生生态影响主要来自货运船舶产生的影响,码头建成运行后,过往航运船只的增加,停靠船舶船型体积增大,吃水加深,船舶噪声和振动对鱼类繁殖和正常洄游行为产生干扰。但由于工程占用水域面积小,污染物和噪声影响范围不大,总体上,工程营运期对保护区的结构及其功能的影响较小。结合《**港**港区红光作业区恒晋物流公用码头工程对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鮠鲶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结论,项目在落实鱼类繁殖期避让、优化施工工艺、强化水环境和鱼类**保护、环境噪声控制和珍稀水生保护物种巡视救护等一系列保护措施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营运中主要危险化学品为船舶油箱中的柴油。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风险源为进出港船舶发生碰撞、搁浅或火灾爆炸事故导致的燃油(柴油)泄漏入江。

**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避免发生船舶碰撞事故。制定严格的船舶靠泊管理制度,码头调度人员应熟悉到港船舶速度要求及相应的操作规范,从管理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碰撞事故的发生。针对船舶事故和可能出现的伤害保护水生动物的应急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等要求建设应急设施并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对于工程设备的造型、平面布置、土建工程、电气等各个部分,在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雷、防震等案例性方面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修订))《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等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每一项的设计均应对照有关规范进行逐项核实,从工程设计上确保工程运营后的安全。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水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水厂一旦接到风险事故预警,应及时在取水口周围布置围油栏或设长期固定围油栏,并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取水口水域水质进行密集监测,一旦发现污染超标现象,水厂应立即停止取水。

根据《报告书》,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八)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码头泊位防护距离为100m,陆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环评单位调查,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存在,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以上环保措施是可行的。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企业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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