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1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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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11月1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5-11-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807

传真:0429-****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绥****公司污泥掺烧项目

****区内

**东戴河新区

**沃尔德****公司

依托现有1、2号发电机组,掺烧**县****公司****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掺烧污泥量5000t/a,掺烧比例0.137%。依托1#煤棚进行污泥暂存和中转,实行当日转运当日掺烧。1#煤棚新增高压除臭喷枪,其他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均依托厂内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14%。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1号机组废气、2号机组废气均依托现有烟气处理系统(低氮燃烧+SCR+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经270m排气筒(DA001、DA002)达标排放。

(2)一期机组1号粗灰库废气、1号细灰库废气、2号粗灰库废气均经依托现有袋式除尘处理后经31m排气筒(DA011、DA012、DA013)达标排放。

(3)灰库(一期机组1号粗灰库、一期机组1号细灰库、一期机组2号粗灰库)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经过灰库密闭、调整优化卸灰与输灰参数后可达标排放。

(4)1#煤棚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经过煤棚密闭、喷洒除臭剂后可达标排放。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生产不新增用水,无新增废水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掺烧污泥后产生的粉煤灰、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及脱硫污泥按照固体废物性质鉴别结论依法依规贮存、处置;完成固废性质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废脱硝催化剂纳入国能(绥****公司现有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8.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