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及**配水管网(2025-2027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工业区及**配水管网(2025-2027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以唐曹审批投资备【2025】330号、唐曹审批投资备【2025】349号、唐曹审批投资备【2025】361号、曹**项目备【2025】26号、唐曹审批投资备【2025】3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银行贷款,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0%。
项目建设单位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业区及**配水管网(2025-2027年)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331.58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4169.07万元,建设规模:2025年11月-2027年10月期间**工业区及**范围内的**工业区至**净水转输管线(A11-青龙河)、A6路(北环路-北边路)原水管线、**路(文慧道-渤海大道)供水管线、三友海淡出厂配套管线、经八路(纬十路-钢厂北路)供水管线工程DN600-1200约10098m供水管线敷设,建设地点:**工业区及**。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设计所需的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767.067498万元。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组织履行;③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盖章签字。⑤除第④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盖章、签字以牵头人为准;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不适用此条款。
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水厂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具备工程费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水厂类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及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水厂类工程)的施工业绩的联合体。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11/。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cn/hbggfwpt/)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递交至“**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cn/hbggfwpt/)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cn/hbggfwpt/)向****提出,联系人:刘坤,联系电话:166****1511。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曹****建设局
电话:0315-****269
电子邮箱:****@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
一、按照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及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需使用CA证书(CA证书互认范围:**CA、**CA、**CA、联通CA、CFCA、CQCCA)。CA服务热线:**CA:400-****-3355;**CA:400-****-3319;**CA:400-****-0200;联通CA:0311-****1619;CFCA:400-****-9888;CQCCA:400-****-9995。电子标服务
四.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 1 |
**工业区及**配水管网(2025-2027年)工程EPC总承包 |
0 |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通讯地址:**工业区11+水厂街;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0315-****815 ,电子邮箱:****@163.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省雄**区**县正义路75号;项目负责人:刘坤 ,联系电话:0312-****617;联系人:李丁懿,联系电话:166****1511,电子邮箱:****@126.com。
2025 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