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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相关供应商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公告
****( 以下简称“我司”)现将部分供应商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背景
(一)我司于2024年8月通过规定采购方式,与以下单位建立**关系:
**市龙马****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7546825
(二)我司于 2025年11月通过规定采购方式开展采购项目,****公司官网参与投标:
1.****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21MACJAKNJ7L
2.宜****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00MAC2EQ4Q6X
二、违规事实
经核查,上述三家供应商在与我司**或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一)**市龙马****公司
1.重复开具发票:在多项物资交易中存在重复开票行为;
2.货单不符:所供货物与清单内容无法对应。
(****商贸有限公司与宜****公司
在投标评审过程中,****公司****公司名称交叉出现,且所提交的服务方案内容高度雷同,****小组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经我司相关部门核查,该情况属实。
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及我司相关管理制度,严重扰乱合同履约及招投标秩序,可能给我司带来重大风险。
三、处理决定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在招投标及采购过程中违反招投标法等规定,实施串标、围标等行为”,以及第(五)款“供应商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 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 列入失信名单
将上述三家单位纳入我司“供应商失信黑名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参与我司任何招采活动。
(二) 法律追责
我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 其他说明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三年禁入期满后,相关供应商须重新通过我司供应商准入审核,方可恢复**资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