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属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旗下 铜鑫铜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 实质性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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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旗下

****公司等5家公司

实质性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地的****公司(以下简称“铜鑫公司”)、**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和****公司(以下简称“泰越公司”)、**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公司”)5家公司(合称债务人)先后于2022年至2025年期****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法院分别于2022年12月27日作出(2022)川0704破4号民事裁定,****公司****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申请;2023年5月23日作出(2023)川0704 破申 5 号民事裁定,****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5年3月11日作出(2025)川0704破申1号民事裁定,****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5年5月12日作出(2025)川0704破申2号民事裁定,****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同时,****法院于2022年12月28日作出(2022)川0704破4号决定书,****事务所、****事务所****公司****公司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联合管理人”),负责开展破产重整的各项工作。

鉴于上述5家公司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债务相互担保、财产区分难度大且区分成本高等情形,实施实质合并重整,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更有利于提高重整成功的可能性。依据联合管理人的申请,****法院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2025年5月29日作出(2023)川0704破4号之二民事裁定、(2023)川0704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公司、****公司、金鑫公司3公司破产****公司****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一案。

为顺利推动债务人重整工作,恢复并提升债务人的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实现**整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联合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等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1. 招募须知

1.1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采取公开方式招募,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不可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联合管理人不对本公告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1.3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1.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联合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的进展及实际需求,随时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且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本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联合管理人行使。

1.5意向投资人须在报名参与本次招募时缴纳报名保证金。联合管理人有权在招募及遴选过程中根据进展情况,要求进入下一轮遴选程序的报名投资人追加缴纳保证金,意向投资人缴纳对应保证金后方可进入下一轮遴选程序,具体缴纳时间及金额由联合管理人另行通知。

1.6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2.债务人基本情况

2.1****公司****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港股代码:HK 01636,股权结构见表1)是国内唯一一家专业从事再生****公司。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省民营企业100强,并在**、**、**、**、**等****基地,拥有铜熔融加工88万吨、深加工8万吨、废旧铜标准化50万吨的生产能力,形成了从**回收到加工、再制造的完整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低氧铜杆、电线电缆、通信线缆、铜排、锂电用铜等铜产品。****公司自成立10余年来,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300余亿元,累计实现税收逾60亿元,解决就业超1000人,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债务****基地,****公司的国内企业管理总部。债务人的核心资产包括厂房、生产线、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及生产经营资质、专利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债务人的产能规模及产****公司总和的绝大多数,****基地的产业基础扎实、产业链完整、设备设施运行良好、组织机构完善、核心团队保留完整,现有职工220人。

表1: ****公司****公司股权结构

序列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比

1

****公司

71,799,456

16.02%

2

****公司(机构投资人)

55,762,726

12.44%

3

俞建****公司

52,768,240

11.77%

4

****集团****公司

50,000,000

11.16%

5

****公司、****公司****公司

31,031,700

6.92%

6

Quaetus Capital Pte Ltd

28,031,290

6.25%

7

黑马****公司(机构投资人)

15,382,800

3.43%

8

**中凉****公司

12,672,400

2.83%

9

******公司

9,494,427

2.12%

10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机构投资人)

9,048,529

2.02%

11

公众持股

112,164,158

25.03%

总股本

448,155,726

100%

2.2 工商信息

本公告篇幅限制,债务人工商信息不再一一赘述,投资人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

2.3 主营业务

****公司拥有年产低氧再生电工用线圆铜坯生产线2条,可年产低氧电工用线圆铜坯约15万吨;****公司拥有阳极板生产线1条,可年产阳极板约20万吨;****公司拥有通信线缆生产线5条,可年产跳线、5类线、6类线等各型通信线缆约25000km;****公司拥有中压生产线1条、低压生产线4条,可年产高低压线缆(按用铜量计算)约3万吨;****公司厂区用地规划调整,****公司。

2.4债务人主要资产情况

2.4.1资产基本情况

债务人资产主要包含工业用房143381.92㎡(见附件1)、土地使用权295558.61平方米(见附件2)、在建工程33项、无形资产专利107项等。主要设施设备包括:再生铜分选、打包设备,平板精炼炉3台套、连铸连轧生产线2条,拉丝生产线、阳极板生产线1条、高低压生产设备、通讯线缆生产设备等以及环保设施等。

2.4.2资产评估审计情况

为了解债务人的资产可变现价值及财务状况,联合管理人分别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对债务人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专项评估和审计。经审计评估,债务人资产总价值为310542.86万元:(1)流动资产合计227318.70万元,其****公司集团内应收账款77376.10万元,该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较小;****公司之间应收账款合计51846.80万元。(2)包括房屋、土地、设施设备等在内的非流动资产合计合计83224.16万元(详情可参阅资产评估及审计报告)。但需提请投资人注意的事项:

鉴于当前对线缆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的现状,管理人认为**保****公司的线缆生产资产组可能具有特定的市场价值。因此特别对该生产组资产进行了独立评估。评估机构遵循客观原则,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采用收益法,分析影响资产价格的各项因素,得出咨询意见为:**保****公司资产(长期资产)组合在价值时点2025年7月31日的收益价值为11,966.10万元。

2.5债权申报审查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共有163户债权人向联合管理人申报200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4,481,841,730.04元。经联合管理人初审认定如下:

2.5.1成立债权124笔,申报债权总金额为3,487,167,026.67元,初审确认债权金额为3,119,651,728.14元,明细如下:

有财产担保债权7笔,申报债权总金额为249,476,761.07元,初审确认债权金额为245,564,095.49元。

社保债权4笔,申报债权总金额为10,120,868.47元,初审确认债权金额为10,079,209.61元。

税款债权3笔,申报债权总金额为914,232,882.17元,初审确认债权金额为602,975,107.68元。

普通债权110笔(增加6笔为从税收等债权中调整而来),申报债权总金额为2,313,336,514.96元,初审确认债权金额为2,261,033,315.36元。

2.5.2待定债权9笔,申报债权总金额为120,925,347.72元。

2.5.3不成立债权55笔,申报债权总金额为873,457,214.15元。

2.5.4调整至职工债权18笔,债权金额292,141.50元。

另经联合管理人调查,确认债务人368名职工的377笔职工债权,金额为9,256,174.95 元(含从申报债权中调整而来的18笔);8名职工的8笔普通债权,金额为1,162,340.37元。

债务人****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判决书确认的破产债权金额为准。

3.债务人项目的优势

3.1产业政策优势

3.1.1债务人所从事的再生铜产业,不仅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了鼓励与支持这一产业的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征七返三”等政策。

3.1.2债务人项目具有极强的规模效应,极易形成产业集群,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经济总量贡献强,地方政府出台产值贡献奖励等政策,扶持债务人产业的发展。

3.2市场优势

3.2.1再生铜产品及铜制品应用广泛,具有巨大的市场容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债务人多年深耕再生铜市场,拥有稳定的上下游客户群体,客户黏性度高。

3.2.2铜产品作为贵金属,单位价值高,具有极强的金融属性。通过期货套保、票据等金融工具,既能为投资者提供较强的现金流,同时亦能对冲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增强项目的盈利能力。

3.3生产经营优势

3.3.1生产经营资质优势

债务人具有再生铜、电线、电缆等全流程生产经营资质,拥有107项铜产业专利技术。并获得“****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涉税优惠资质。

3.3.2硬件设施优势

****基地产业基础扎实、产能设计合理、产业链完整,覆盖再生铜回收、分拣、生产及深加工全环节,为打造“千亿产业集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生产及环保设施设备维护运行良好,投资资金到位,可立即开展生产。

3.3.3组织机构及人才优势

债务人组织机构健全,核心管理团队及技术人才保留在岗,可为快速生产及产品质量稳定提供丰富的人才**。

3.4平台优势

3.4.1****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平台支持,为债务人“债转股”的化债方案提供可行的实施路径。

3.4.2通过有效实施化债方案,推进债务人实施破产重整,投资人可透****公司,为投资人优良资产注入及融资提供新通道。

4. 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4.1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法人、合伙企业、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2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且不存在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4.4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债务人重整需求相匹配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4.5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须明确牵头人,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

4.6意****人民法院和联合管理人的依法监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

4.7意向投资人应在公告项下报名期间,向联合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保证金。

4.8联合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情况认为需要的其他条件。意向投资人资格由联合管理人审查确认。

5.招募评审程序

5.1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17时前将以下报名材料装订成册现场提交或邮寄联合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应一式两份,且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材料具体包括: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3)。

2)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信息);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内容。

4)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5)保密承诺函(见附件6)。

6)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见附件7)。

对于上述报名材料,投资人应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如投资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附件6和附件7《承诺函》模板原则上不接受修改。

5.2保证金缴纳及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需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不计息)。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

账号:070********153

开户行:****银行

若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并缴纳报名保证金,且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联合管理人将予以协调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尽职调查结果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5.3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17时前向联合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五份,《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重整的方****公司中金**的股权投资、财务投资或其他重整模式均可)、投资报价、资**排、资金来源等,确保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5.4评审、遴选并确定重整投资人

5.4.1若有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的,****法院指导和监督下,由联合管理人、债务人、债权****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投资方案》等相关文件从价格高低、付款条件、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行业经验、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排名,评审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企业的重整投资人,其他意向投资人根据打分排名依次作为备选重整投资人。

5.4.2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其提供的《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的,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

5.5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意向投资人应在被确定为重整期间的重整投资人后十五个自然日内与联合管理人、债务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5.6重整方资格最终确认

进入重整程序后,若《重整计划草案》****法院裁定批准,则重整投资人正式成为债务人重整方。重整投资人应接受《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的约束。

5.7其他事项

5.7.1若意向投资人未被遴选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联合管理人将在正式遴选结果产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5.7.2若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的履约保证金。若重整投资人如约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则报名保证金转化为最后一笔投资款。

5.7.3若重整投资人未按期与联合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联合****法院批准后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不予退还其保证金,且可从备选重整投资人中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或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

5.7.4若重整投资人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联合****法院批准后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从备选重整投资人中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或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且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招募时间及联系方式

6.1招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17时止。

6.2联合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开发区三江路一号

邮箱:****@163.com

联系人:张勇 律师 联系电话:139****4500

李青松律师 联系电话:186****8131

诚邀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债务人项目投资。

****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

2025年11月10日

专业类别(任一符合)
破产管理人【一级】
破产管理人【二级】
破产管理人【三级】
破产管理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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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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