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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32MADK7L0M4H | 建设单位法人:李寒果 |
| 刘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鹤****村委会小水渼****园区****中心519室) |
| 松**庄片区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松桂镇、金墩乡 |
| 经度:100.22613 纬度: 26.50051 | ****机关:****生态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02 |
| 大环评审〔2024〕13-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650.26 |
| 285.76 | 运营单位名称:贵****公司 |
| ****0115MAAJMN9F5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厚德****公司 |
| ****2901MA6KUA779L | 验收监测单位:**科环****公司 |
| ****0100MA6K6DQ77H | 竣工时间:2025-05-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项目规划直流侧容量为96.014MWp,额定装机容量为80.64MWac。项目开发方式为光伏+农林业。本项目配套建设场区道路、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杆塔、临时生产、生活设施、仓库、绿化等设施,同时在本光伏场区**1座22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共划分26个光伏发电子方阵,其中包含19个3.2MW光伏方阵,4个2.88验收阶段项目直流侧容量为96.014MWp,额定装机容量为80MWac。项目开发方式为光伏+农林业。本项目配套建设场区道路、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验收阶段项目直流侧容量为96.014MWp,额定装机容量为80MWac。项目开发方式为光伏+农林业。本项目配套建设场区道路、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杆塔、临时生产、仓库、绿化等设施,同时在本光伏场区**1座220kV升压站 |
| 额定装机容量较环评减少了0.64MWac,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发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陆生生态:1、施工迹地清理拆除并进行植被恢复;道路区、生活区进行植被和恢复;2、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光伏电池板下植被生长保留合理的空间;3、升压站内采取灌草结构进行绿化种植,绿化面积1736㎡。 地表水环境:1、升压站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1m3)、化粪池(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m3/d)处理后达到回标准回用绿化,雨天暂存在1个8m3的中水收集池内,不外排。2、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中植被浇灌用水,不外排。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升压站1个、箱式变压器28个)设置防渗层,防渗系数满足≤1.0*10-10cm/s。 声环境:选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 固体废物 1、设置报废太阳能电池板堆放固废暂存舱,最终交由专业厂家回收处理。2、磷酸铁锂电池临近使用寿命时,需提前通知厂家,直接由厂家更换后进行回收,不在站内暂存。3、设置一间15㎡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收集暂存废弃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事故废油,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电磁环境:升压站内电器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禁止闲杂人进入场区。 环境风险:变压器旁设置60m3的事故油池、每个箱式变压器底部设置1个容积1m3事故油池(共设置28个)。 环境监测:1、升压站四周厂界、各光伏厂界、敏感点噪声(1)监测地点:升压站东、南、西、北厂界,各片区东西南北厂界;散户等敏感点(2)监测因子:Leq(3)监测频率:每年1次,每次昼、夜间各测一次;2、废水(1)监测点位: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口(2)监测因子:pH、色度、嗅、溶解性总固体、BOD5、氨氮、溶解氧、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氯(3)监测频次:1次/年;3、电磁辐射(1)监测点位:2200kV升压站厂界四周各设5m处断面;(2)监测因子: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3)监测频次:1次/年 | 实际建设情况:陆生生态:经调查:1、项目现场已无施工痕迹,升压站和光伏区的植被恢复较好;2、光伏支架严格按照标准布设,光伏电池板下草种生长较好;3、站内空地得到绿化或硬化,项目现场陆生生态恢复整体达到要求。 地表水环境:经调查:1、项目升压站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布设了1个容积为0.9m3的隔油池,1个容积为6m3的化粪池,以及1套处理能力为1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站内布设了一个容积为5.6m3的中水收集池,用于储存废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浇灌。2、光伏区电池板清洗为**清洗,不添加清洗剂,清洗废水通过太阳能电池板落入场地土壤中,用于光伏场区植被灌溉。项目区运营期间的废水全部利用,不外排。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经调查,升压站内设置1间19㎡的危废暂存间,每个箱变处设1个事故油池,共26个,容积均为1.8m3,升压站主变器设1个事故油池,容积为56m3,收集事故情况下变压器泄漏油,危废间和事故油池均进行了防渗处理,设置防渗层,防渗系数满足≤1.0*10-10cm/s。 声环境:经调查,升压站内的各种设施已按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最大程度建设噪声的产生。 固体废物:经调查1、废光伏板集中收集暂存于仓库内,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置;2、磷酸铁锂电池临近使用寿命时,提前通知厂家,直接由厂家更换后进行回收,不在站内暂存;3、升压站内设置1间19㎡的危废暂存间,升压站运营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检修废油和事故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电磁环境:经调查,升压站内各种电器设备通过接地的方式减少磁场场强,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已连接紧密,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升压站内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光伏区采用铁丝网围栏,禁止闲杂人进入场区。 环境风险:经调查升压站主变设置了一个容积为56m3的事故油池,主变油箱存油量约为25t,按变压器油密度为850kg/m3计算,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应大于29.41m3,主变事故油池能满足要求。每个箱变设置了一个容积为1.8m3的事故油池,每台箱变储油量约为1.0t,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应大于1.18m3,箱变事故油池能满足要求。 环境监测:本项目已经按照环评规定的因子、频次开展监测,监测结果如下:1、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昼间介于45-49dB(A),夜间介于39-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夜间≤50;2、北溪村散户1和居民区最近点噪声昼间介于42-46dB(A),夜间介于38-40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即昼间≤55,夜间≤45。 本项目已经按照环评规定的因子、频次开展监测:根据本次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监测,本项目运营期间,升压站内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本项目已经按照环评规定的因子、频次开展监测:根据本次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监测,本项目运营期间,升压站厂界四周工频电场强度介于2.371-897.359V/m,工频磁感应强度介于0.032-0.313μT,电磁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电场、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
| 隔油池容积较环评报告减少了0.1m3,升压站每日产生生活污水0.8m3,0.9m3隔油池满足每日生活需要;化粪池容积较环评报告增加了4m3;污水处理能力较环评报告减少了1m3/d,升压站每日产生生活污水0.8m3,1m3/d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满足需求;中水收集池容积较环评报告减少了2.4m3,升压站每日产生生活污水0.8m3,5.6m3中水收集池能满足7天废水收集需求;项目实际建设19㎡的危废暂存间,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设计一致;主变事故油池较环评减少了4m3,主变存油量约为25t,56m3事故油池可以满足主变事故状态下100%的排油量;项目实际建设26个箱变事故油池,容积均为1.8m3,每台箱变储油量约为1.0t,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应大于1.18m3,箱变事故油池容积增加0.8m3能满足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升压站施工场地:利用升压站红线范围内,占地0.1h㎡,为临时性设施; 光伏阵列区施工场地:均布置于光伏阵列区征地范围内,其中区块1占地0.13h㎡、区块2占地0.12h㎡、区块3占地0.20h㎡、区块4占地0.03h㎡,施工生产生活区共计占地0.48h㎡,均为临时性设施; 架空线路施工场地:塔基施工区总占地0.35h㎡,共布设牵张场4处,牵张场总占地0.04h㎡,均为临时性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升压站施工场地:利用升压站红线范围内,占地0.1h㎡,为临时性设施; 光伏阵列区施工场地:均布置于光伏阵列区征地范围内,其中区块1占地0.13h㎡、区块2占地0.12h㎡、区块3占地0.20h㎡,施工生产生活区共计占地0.45h㎡,均为临时性设施; 架空线路施工场地:塔基施工区总占地0.33h㎡,共布设牵张场3处,牵张场总占地0.03h㎡,均为临时性设施; |
| 项目实际建设只占用区块1、区块2和区块3,塔基施工区总占地0.33h㎡,较环评报告减少了0.02h㎡,减少了3个塔基;共布设牵张场3处,牵张场总占地0.03h㎡,较环评报告减少了0.01h㎡,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设计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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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绿化标准 | 实际建设了1套处理能力为1m3/d的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 | 项目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产生后经过隔油池、化粪池、****设备处理,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
| 1 | 升压站主变压器附近设事故油池,容积为60m3,每个箱变处设置1个事故油池,共28个,容积均为1m3 | 升压站主变压器附近设事故油池,容积为56m3,每个箱变处设置1个事故油池,共26个,容积均为1.8m3 |
| 1 | 升压站内设置1间15㎡的危废暂存间,升压站运营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检修废油和事故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 升压站内设置1间19㎡的危废暂存间,升压站运营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检修废油和事故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
| 1 | 1、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 2、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禁止超用地红线施工作业、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禁止猎杀野生动物; 3、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对施工痕迹进行平整、压实恢复。 4、区块3西侧施工场地进行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临时设施。 | 1、项目合理规划用地,永久占地范围较环评一致,临时占地范围减少了7.2hm2; 2、项目建设期间未砍伐占地外的森林植被、未超红线施工作业、严格保护森林植被以及野生动物; 3、水土保持等保护措施均得到落实,施工痕迹均已进行恢复; 4、区块3施工期间沿红线范围进行围栏围挡,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未超红线范围,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临时设施,未对对陆生生态产生明显影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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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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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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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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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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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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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