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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 ||
| 发布单位: | **** |
| **市****25-7地块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
| 日期:2025-11-11 10:43 根据《**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省地方标准《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DB33/T1291—202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整治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需开展《**市****25-7地块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因****人民政府实施**市****25-7地块建设项目,本次征收东戎旗村沙巷自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31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征地区片综合价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市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临政发〔2023〕27号文件执行。****属于II级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6万/亩,林地、未利用地综合地价4.7万/亩。 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充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临政发〔2021〕12号文件执行。 社会保障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55号文件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决策事项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实****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决策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决策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决策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决策和准备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5.最关注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该决策事项社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五、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陈阳 徐镇伟 联系电话:0576-****5638 邮箱:****@qq.com **市****人民政府 ******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