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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驿站)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虞卫〔2024〕17号),对**区2024年下半年托育机构运行补助和2025年上半年建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监督反馈电话:****9950。
附件:2025年度托育机构(驿站)建设、运行补助项目.xls
****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