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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提问一:1、招标文件说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车辆配备到位”2、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车辆配备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满足在采购需求最低要求的前提下,增加的车辆设备,按以下评分:请问:是否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需求最低要求车辆配备到位即满足“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满足在采购需求最低要求的前提下”的评分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采购需求中车辆最低要求的配置,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材料。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车辆配备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是针对增加车辆的要求。 更正内容一: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车辆配备中“注:(1)以上车辆权属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给予认可。”现更正为:“注:(1)以上增加的车辆权属为投****公司)自有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给予认可。”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查看。由此给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执法局)
地 址:**省**市**县四化西路813号
联系方式:0558-****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姜尚大道与兴****集团二楼
联系方式:150****7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坤
电 话:0558-****738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