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喷涂全自动环保生产线项目

审批
山东-枣庄-滕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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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6814X9梁凤凯
郭德宇**省**市**市
****开发区恒源南路8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表面喷涂全自动环保生产线项目****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C33-金属制品业
**省**市**市 ****开发区恒源南路888号****现有厂区内北侧
经度:117.15737 纬度: 35.04364****环境局
2022-01-21
枣环许可字〔2022〕11号913********06814X9001P
2019-12-24630
110****
913********06814X9****
913********06814X9******公司
****1302MA3C7XY32D2025-06-01
2025-08-182025-10-31
2025-10-142025-11-11
https://www.ep-home.cn/thread-27984-1-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交通安全设施8000吨/年,电缆桥架2000吨/年交通安全设施8000吨/年,电缆桥架2000吨/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喷漆和喷塑工件为厂区内自产,钢材通过机加工后通过酸洗、水洗、磷化、烘干,烘干后送至喷漆线和喷塑线。喷漆线经底漆喷涂、流平、喷中漆、流平、喷面漆、流平烘干后下件储存;喷塑线先进性喷塑后进行固化后下件储存。项目喷漆和喷塑工件为厂区内自产,钢材通过机加工后通过酸洗、水洗、磷化、烘干,烘干后送至喷漆线和喷塑线。喷漆线经底漆喷涂、流平、喷中漆、流平、喷面漆、流平烘干后下件储存;喷塑线先进性喷塑后进行固化后下件储存;喷漆过程不采用油性漆,改为水性漆进行喷涂
喷漆过程不采用油性漆,改为水性漆进行喷涂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南镀锌车间酸洗废气HC1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北镀锌车间酸洗废气 HC1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4排气简排放。喷漆工序颗粒物经水帘净化器+过滤棉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9 排气筒排放。喷漆及烘干、喷塑固化过程产生的VOCs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9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过程中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颗粒物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0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切割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2排气筒排放。 DA001排气筒、DA004排气简HCI排放须符合《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1中轧钢酸洗机组标准要求。DA009排气筒 VOCs、甲苯、二甲苯排放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要求。DA011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DA010排气筒、DA01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须符合《区域性(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区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措施。厂区内 VOCs、甲苯、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厂界VOCs、甲苯、二甲苯浓度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生****处理站处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及国电银河****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国电银河****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采取选用低噪型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酸收集后运送至在建工程的废盐酸回用车间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氯化亚铁晶体外售。收集的塑粉颗粒回用于喷塑工序。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涂料桶、喷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危废暂存间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理处置。项目南镀锌车间酸洗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北镀锌车间酸洗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简排放。喷漆工序颗粒物经水帘净化器+过滤棉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9 排气筒排放。喷漆及烘干、喷塑固化过程产生的VOCs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9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过程中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颗粒物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0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切割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2排气筒排放。 DA001、DA004排气简HCI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1中轧钢酸洗机组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DA009排气筒 VOCs、甲苯、二甲苯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要求。DA011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DA010排气筒、DA012排气筒颗粒物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厂区内 VOC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厂界VOCs、甲苯、二甲苯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及国电银河****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设置减震装置及隔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分类处置,其中生活垃圾、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酸收集后依托厂区原有废盐酸回用车间进行处理;收集的塑粉颗粒回用于喷塑工序。改用水性漆后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涂料桶由厂家回收;喷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属于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口,排气筒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气筒须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含使用FDD检测器的NMHC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同时应做好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相关工作。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理念,采取有效的污染物治理与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确保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厂区防漏及事故废水应急收集处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生产运行中的全程风险管理。按照“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水可自流进入所在区域的事故水池。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园区、区域等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对环境的污染;该项目运营后,COD、氨氮、VOCs、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应控制在0.707t/a、0.064t/a、7.94t/a、0.441t/a、0.092t/a、0.431t/a 以内。项目新增排气筒已设置永久采样口、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制定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检测;公司通过使用水性漆代替油性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根据现行政策情况,****生态环境厅202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鲁环发〔2024〕7号)要求:废止《****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项目实际建设完成后,不再使用含有机溶剂的油性漆,改为使用无溶剂的水性漆,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工业涂装行业,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性漆,因此不属于大气重点排污单位;****环境局发布的《2025**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不属于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DA009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放口,未要求设置在线监测。故企业未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厂区已建立土壤和地下水三级防控体系,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厂区防漏及事故废水应急收集处理。厂区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检测,此次验收检测结果显示土壤和地下水各污染因子处在较低浓度水平,能够满足标准要求。公司已制定应急预案,依托厂区原有事故水池,制定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小组,配备了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项目现运行工况下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cr、氨氮排放的总量分别为0.582t/a、0.230t/a、0.012t/a、0.103t/a、0.116t/a、0.022t/a,满足总量指标。
公司通过使用水性漆代替油性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根据现行政策情况,****生态环境厅202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鲁环发〔2024〕7号)要求:废止《****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项目实际建设完成后,不再使用含有机溶剂的油性漆,改为使用无溶剂的水性漆,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工业涂装行业,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性漆,因此不属于大气重点排污单位;****环境局发布的《2025**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不属于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DA009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放口,未要求设置在线监测。故企业未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4 0 0 0 0.14 0.14
0 0.111 0 0 0 0.111 0.111
0 0.022 0 0 0 0.022 0.02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12 0 0 0 0.012 0.012 /
0 0.103 0 0 0 0.103 0.103 /
0 0.23 0 0 0 0.23 0.23 /
0 0.582 0 0 0 0.582 0.58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治理设施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及国电银河****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酸洗废水、碱喷淋废水依托原有工程南镀锌车间和北镀锌车间酸洗工序,该****处理站进行处理,****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国电银河****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喷漆废水和磷化****处理站进行处理,****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国电银河****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依托原有****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国电银河****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厂区外排废水量为30m3/d,pH值在7.5~7.7,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CODcr79mg/L、悬浮物17mg/L、氨氮15.9mg/L、总氮54.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4mg/L、总磷0.78mg/L、石油类0.46mg/L、总锌0.07mg/L、溶解性总固体1920mg/L、硫酸盐282mg/L,其余指标均为未检出,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及国电银河****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DA001和DA004酸洗废气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1中轧钢酸洗机组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DA009喷漆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苯、甲苯、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标准限值;DA010喷塑废气和DA012焊接、切割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DA011天然气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限值;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1)酸洗废气: 酸洗工序依托原有南镀锌车间和北镀锌车间酸洗设施,依托原有各自碱喷淋塔处理后分别由DA001和DA004排放。 (2)喷漆废气和喷塑后固化废气 喷漆过程废气主要是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冷却废气,以漆雾颗粒、甲苯、二甲苯、VOCs有机气体为主。喷漆生产线,设置水帘净化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喷漆废气经水帘净化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冷却废气一起引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DA009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喷塑后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收集后进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DA009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3)喷塑废气 喷塑过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喷塑室为密闭结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米DA010排气筒排放。 (4)天然气燃烧废气 喷漆烘干和喷塑固化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的热空气为热源,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根15米高DA011排气筒排放。 (5)切割、焊接烟尘 项目机加工过程中切割及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收集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DA012排气筒排放。 南镀锌车间酸洗废气排气筒DA001和北镀锌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4废气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0mg/m3、6.2mg/m3,均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1中轧钢酸洗机组标准要求,最大排放速率为0.14kg/h、0.20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1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DA009喷漆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1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其他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VOCs5.56mg/m3、0.18kg/h,苯0.016mg/m3、0.00052kg/h,甲苯0.015mg/m3、0.00050kg/h,二甲苯0.022mg/m3、0.00071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标准限值;DA010喷塑废气和DA012焊接、切割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8mg/m3、5.8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DA011天然气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6mg/m3、31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中VOCs最大浓度分别为1.24mg/m3和1.19mg/m3,苯最大浓度分别为0.0120mg/m3和0.0096mg/m3、甲苯和二甲苯未检出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限值要求,喷漆车间门窗外1米处VOCs最大浓度分别为2.04mg/m3和2.0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限值要求。氯化氢最大浓度为0.14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分别为0.219mg/m3和0.266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通过对噪声较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底座、置于室内,减震消声等措施,同时厂区周围及高噪声设备周围种植高大树木进行绿化降噪。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厂区防漏及事故废水应急收集处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厂区已建立土壤和地下水三级防控体系,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厂区防漏及事故废水应急收集处理。厂区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检测,此次验收检测结果显示土壤和地下水各污染因子处在较低浓度水平,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酸收集后运送至在建工程的废盐酸回用车间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氯化亚铁晶体外售。收集的塑粉颗粒回用于喷塑工序。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涂料桶、喷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危废暂存间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分类处置,其中生活垃圾、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酸收集后依托厂区原有废盐酸回用车间进行处理;收集的塑粉颗粒回用于喷塑工序。改用水性漆后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涂料桶由厂家回收;喷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属于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生产运行中的全程风险管理。按照“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水可自流进入所在区域的事故水池。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园区、区域等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对环境的污染 公司已制定应急预案,依托厂区原有事故水池,制定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小组,配备了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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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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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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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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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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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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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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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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