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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于2025年8月11日向我局递交了 **市**区永乐****林场松香厂) 地块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申请,该宗地位于**市**区永乐镇**村。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现将土地权属性质、面积、用途、沿用时间、界址等公布如下:
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面积:7582.81平方米,合11.3742亩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土地用途:
沿用时间: 1979年起使用至今
四至界址:详见宗地草图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原国土**部《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之规定,拟确定该宗土地权属为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为****。若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申诉,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政府批准后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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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