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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3号)文件精神,下发我县140万元,用于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70亩,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将老旧设施改造成具有防寒保暖覆盖设施、冬季可以正常蔬菜生产的日光温室,以室内面积进行补助,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实施主体原则上从储备项目库中选择,同时有意向实施以上项目的设施蔬菜生产企业、******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户等经营主体也可积极申报。
补助方式:以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
联系人:王先生 ****309室
联系电话:035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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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