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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611031G | 建设单位法人:李锦 |
| 姜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 **市**新区塘沽**道394号 |
| ****公司京**际铁**段110千伏后华线 41#塔-43#塔迁改入地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
| 经度:117.58192,117.57447 纬度: 39.05593,39.05815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5 |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70.27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611031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力源****公司 |
| 911********211126J | 验收监测单位:**瑞丹辐射****公司 |
| 911********2593637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拆除110kV后华线现状41#塔-43#塔架空线路478m,拆除现状铁塔3基;在拆除区域**110kV单回电缆路径长638m,**双回电缆终端钢管杆2基,**独立电缆平台2座;将现状40#塔与1#钢管杆、现状44#塔与2#钢管杆之间重新紧线,重新紧线部分路径长250m。 | 实际建设情况:拆除110kV后华线现状41#塔-43#塔架空线路478m,拆除现状铁塔3基;在拆除区域**110kV单回电缆路径长598m,**双回电缆终端钢管杆1基(2#钢管杆),**独立电缆平台1座;现状44#塔与2#钢管杆之间重新紧线,重新紧线部分路径长136m。 |
| 变动情况:线路起点由原40#塔调整至**排管接地箱,导致线路长度减少了40m,取消了**1#钢管杆的建设内容。 原因:本项目设计方案调整,与津潍高铁110kV后华线38#塔-41#塔迁改入地工程相结合,现状40#塔在津潍高铁后华线迁改工程中同步拆除,本次工程**电缆与津潍高铁后华线迁改入地后的电缆对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输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限定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宜设置围栏、边界线(绳、桩)等,限定土建施工、材料转运、设备安装和人员活动的范围,严格规范施工,施工车辆、人员活动等不得超过施工作业带,以减少人为的植物碾压及破坏。 ②施工临时占地宜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或栖息场所,选用人为扰动程度高的区域;宜避开并远离水体。 ③施工临时道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④塔基基础施工时产生的泥浆废水,拉运至指定的弃浆场处置。 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 ⑥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灌注桩基础开挖产生的泥浆、弃土、淤泥、施工垃圾、拆除的废旧铁塔和废旧导线。泥浆经泥浆池固化处理后同弃土、淤泥等外运至渣土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垃圾运至当地城管委指定地点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拆除的废旧铁****物资部门进行回收。 | 实际建设情况:①施工现场周边设置了围挡,限定了土建施工、材料转运和人员的活动范围。 ②施工临时占地为空闲地,线路周边植被分布较少,不涉及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或栖息场所。此外,施工期已远离水体,不存在向水体内倾倒固体废物和施工废水的情形。 ③经调查,施工现场已完成土地平整,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④泥浆废水按要求拉运至指定的弃浆场处置。 ⑤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与管理。施工期间不存在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的情形。 ⑥经调查,泥浆同弃土等外运至渣土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垃圾已妥当处理,运至当地城管委指定地点处置。拆除的废旧铁塔和废旧导线已由****物资部门进行回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市**新区胡家园街 | 实际建设情况:**市**新区胡家园街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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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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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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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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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②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对于临时用地,要严格控制用地边界,并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③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已落实。 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采用密目网苫盖,有效防治扬尘和水土流失;施工现场无车辆冲洗废水产生,施工固体垃圾已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施工期扬尘、噪声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 ②已落实。本项目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采用密目网苫盖,定期洒水抑尘防治水土流失。验收阶段临时占地已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③已落实。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电缆线路运行期间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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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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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限定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宜设置围栏、边界线(绳、桩)等,限定土建施工、材料转运、设备安装和人员活动的范围,严格规范施工,施工车辆、人员活动等不得超过施工作业带,以减少人为的植物碾压及破坏。 ②针对施工机械器具对表层土壤、植被的损伤,应对表层土壤进行隔离保护。 ③对于本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砍伐的树木,建设单位将按相关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待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出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临时占地进行原址植被恢复,并注意养护和修剪,提高林木的成活率,保证景观协调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①本项目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挡,限定土建施工、材料转运和人员活动的范围,降低人为扰动,减少了对周边动植物的扰动。目前施工现场已完成迹地恢复。 ②施工现场不存在施工机械器具油料跑、冒、滴、漏的现象。施工结束后进行了表土回覆。对临时占用的土地已进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恢复其原有的用地性质,施工区域的生态功能未降低。 ③对于本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砍伐的树木,建设单位已按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经调查,施工现场已进行植被恢复,占用的耕地已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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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