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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要求投标人有固定经营场所,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提供申请人为其办理的近3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结果截图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未因违法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行政处罚或列入黑名单的;
5.要求代理机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名称:****
2、项目名称:**县环**路国有工矿棚户区内部道路路面专项整改工程
3、估算金额:313.31万元
4、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县环**路工矿棚户区内部道路路面专项整改工程,小区内路面提质改造20020平方米,检查井井筒抬升整改459座。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招标人质疑答复等。标书代写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申请人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送至****416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
六、联系人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35-****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