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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国有企业投资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龙政发〔2024〕101号)相关规定,**县汇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基金”)拟对**信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展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全部投资决策流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11月19日。
基本情况
(一)**信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区域基金”)
《****区域基金投资方案》经县委财经委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基金拟以国投基金为出资主体,首期出资不超过3.5亿元参与基金的组建,基金管理人为**市国资****公司。
二、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县政府基金本次拟投资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丁俊琴 139****2800
联系地址:**省**市**县**东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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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