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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 日**县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公示
2025-11-07 18:50:00
根据《**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平台、****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集体部分的森林采伐限额结余情况。结余情况应每周更新一次。
现将2025年11月7日**县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统计情况公示如下:2025年**县林木采伐限额318550立方米,11月7日已发证使用260906.1立方米,结余57643.9立方米;(上年度结转限额总结余163223.8立方米,10月31日已发证使用85065.2立方米,结余78158.6立方米)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2025年11月7日**县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统计表2份
****林业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