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联合体成员:**隆杰房地产****公司、**恒宇房****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鼎诚房地产****公司) | **市**区北大街19号正成财富领地3栋410号 | 1,800,000.00元 | 仪**国有资产评估服务(百分比):50% | 95.43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联合体成员:**隆杰房地产****公司、**恒宇房****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鼎诚房地产****公司)
| C****0700 | C****0700 资产评估服务 | 仪**国有资产评估服务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合同签订后 730日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陈燊、贾鸿、何磊(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价计算收取。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公司领取纸质档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计算收取。 (标准说明:①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以内的: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收取;②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500万的:10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0.8%收取;③中标(成交)金额500万~1000万的:10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万的部分,按400万的0.8%收取。超过500万,小于等于1000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0.45%收取;④中标(成交)金额1000万~5000万的:10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万的部分,按400万的0.8%收取。超过500万,小于等于1000万的部分,按500万的0.45%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0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0.25%收取;代理费缴纳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账号:523********016894 银联号:314****0001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详见附件
名称:****
地址: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
联系方式:199****8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仪**新政镇宏德大道东3段
联系方式:0817-****6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81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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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