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11日 |
| 标 题: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官成名苑(平****公司) | |
| 发文字号:平自然资规划调整公示2025--003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1日 |
为充分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有关的规定,现将平****公司申请官成名苑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建设地址:**县官成**安街地段、**县官成镇官成一桥地段。
二、地类(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平****公司称为了提升居住环境品质、结合地方建设等需求,故申请调整官成名苑总平面图。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布局方面:
1.2#楼、3#楼本次不作调整。
2.拟调整后,取消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由2225.46平方米调整为0平方米(减少了2225.46平方米)。
3.拟调整后,1#楼户型作大调整,建筑层数由15层调整为3层(减少了12层);建筑高度由49.90米调整为13.00米(减少了36.90米);总建筑面积由13791.61平方米调整为3658.20平方米(减少了10133.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3712.61平方米调整为3395.26平方米(减少了10317.3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79.00平方米调整为262.94平方米(增加了183.9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1086.23平方米调整为1232.36平方米(增加了146.13平方米)。
4.拟调整后,地面机动车车位与非机动车车位数量及位置作相应调整。
B地块:
1.6#楼、8#楼本次不作调整。
2.拟调整后,5#楼作大户型调整,建筑层数由15层调整为3层(减少了12层);建筑高度由49.10米调整为13.00米(减少了36.10米);总建筑面积由15590.23平方米调整为5150.08平方米(减少了10440.1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5035.83平方米调整为4794.48平方米(减少了10241.3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554.40平方米调整为355.60平方米(减少了198.80);建筑占地面积由1623.93平方米调整为1705.52平方米(增加了81.59平方米)。
3.拟调整后,7#楼取消一层下地下室楼梯间,增加功能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214.31平方米、红色一家405.35平方米、****中心69.00平方米、5G通讯机房57.76平方米、配电房137.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3976.52平方米调整为4414.81平方米(增加了438.2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3976.52平方米调整为3729.99平方米(减少了246.5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0平方米调整为684.82平方米(增加了684.8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1398.30平方米调整为1394.99平方米(减少了3.31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不变;建筑高度13.00米不变。
4.拟调整后,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由9920.42平方米调整为3000.65平方米(减少了6919.77平方米)。
5.拟调整后,地面机动车车位与非机动车车位数量及位置作相应调整。
(二)总平指标方面
项目由二个地块组成,其中A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为8103.35平方米,B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为12256.27平方米。
A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为8103.35平方米不变。总建筑面积由22478.86平方米调整为10119.99平方米(减少了12358.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20253.40平方米调整为10119.99平方米(减少了10133.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2225.46平方米调整为0平方米(减少了2225.4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20174.40平方米调整为9857.05平方米(减少了10317.3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2304.46平方米调整为262.94平方米(减少了2041.5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3395.05平方米调整为3541.18平方米(增加了146.13平方米)。容积率由2.49调整为1.22(减少1.27)。建筑密度由41.90%调整为43.70%(增加1.80%)。绿地面积由2025.84平方米调整为2056.70平方米(增加了30.86平方米)。绿地率由25%调整为25.38%(增加了0.38%)。总户数由113户调整为45户(减少了68户)。总人口数由362人调整为144人(减少了218人)。机动车位由202个调整为99个(减少了103个),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由159个调整为99个(含室外机动车停车位12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76个)(减少了60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由43个调整为0个(减少了43个)。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由41个调整为18个(减少了23个),其中地上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由0个调整为18个(含室外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12个、充电桩室内机动车停车位6个)(增加了18个),地下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由41个调整为0个(减少了41个)。非机动车位由404个调整为198个(减少了206个),其中非机动车停车位由404个调整为198个(含室外非机动车停车位22个、室内非机动车停车位176个)(减少了206个)。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62个调整为80个(减少了82个),其中地上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62个调整为80个(含室外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22个、室内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58个)(减少了82个)。
B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为12256.27平方米不变。总建筑面积由39966.22平方米调整为23058.97平方米(减少了16907.2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30045.80平方米调整为20058.88平方米(减少了9986.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9920.42平方米调整为3000.09平方米(减少了6920.3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29048.18平方米调整为18575.24平方米(减少了10472.9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0918.04平方米调整为4483.73平方米(减少了6434.3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4571.62调整为4649.90平方米(增加了78.28平方米)。绿地面积由3064.07平方米调整为3066.86(增加了2.79平方米)。容积率由2.37调整为1.52(减少了0.85)。建筑密度由37.30%调整为37.94%(增加了0.64%)。绿地率由25.00%调整为25.02%(增加了0.02%)。总户数由200户调整为108户(减少了92户)。总人口数由640人调整为346人。机动车位由291个调整为186(减少了105个),其中地上机动车位由63个调整为117个(含室外机动车停车位30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87个)(增加了54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由228个调整为69个(减少了159个)。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由59个调整为69个(增加了10个),其中地下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由59个调整为69个(增加了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582个调整为372个(减少了210个),其中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47个调整为372个(含室外非机动车停车位174个、室内非机动车停车位198个)(增加了125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由335个调整为0个(减少了335个)。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33个调整为158个(含室外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22个、充电桩室内非机动车停车位58个)(减少了75个),其中地上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由0个调整为158个(含室外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158个)(增加了158个),地下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33个调整为0个(减少了233个)。
调整前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总平面图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公示栏;
(二)“官成名苑”项目现场公示栏;
****政府网站
(http://www.****.cn/zfxxgk/fdzdgknr/jbxx/ghjh/)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内反映至****六楼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500,邮寄地址:****规划股,邮编:5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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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