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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县乡村**局、人社局《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翼乡振发〔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经对西阎镇、桥上镇提交的62名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拟**乡村**部门报财政部门发放稳岗补助62人7.44万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就业促进股反映。
联 系 人: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35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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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