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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服务水平,****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本次评定经由养老机构自主申报、旗县民**财政部门初步审核、****委员会成员现场评估等程序,形成了初评意见。经乌****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初评结果进行了集中资料审核,现对审定通过的养老机构等级评**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反映情况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评**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请反映人提供具体事实线索,并告知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示。
附件:**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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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名单
二级养老机构
****中心(****敬老院)
****中心****敬老院)
化****敬老院
**市逸欣托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