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川东北有机农副产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总坪附属及景观工程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川东北有机农副产品****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12-511325-04-01-438498】FGQB-02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本、国内贷款、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坪附属及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城南新区**大道。
2.2 规 模:**川东北有机农副产品****中心,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融合有机农副产品、中药材原材等交易仓储物流流通及配套附属设施,覆盖川东北片区,辐射西南。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总坪附属及景观工程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标书代写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 11 月 11 日至2025年 11 月 17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支付宝付款账号:185****1112,****公司名称);
招标文件方式:线上获取;
供应商通过网络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方式发售,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将下列有****公司邮箱(****@163.com):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付款凭证。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 月 02 日13时00分,地点为 **市**区明泰路56号应范家园2幢301 。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南台街道安汉大道三段58号
邮 编:637200
联 系 人:敬老师
电 话:0817-****5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大街97号1-2幢9层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8-****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