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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自然**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 10****财政厅、******厅、****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综〔2024〕13 号)规定,现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
《**市**县垛庄镇下峪地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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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