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我局拟对朗****活动中心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询价,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采购内容对朗****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应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报告应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并至少有2名专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且报告可直接用于固定资产核算入账。
活动中心位于**市**区**路74号6栋(1—6层),面积为3022.60平方米,产权证办理中。2016年,活动中心移交至我局;2021年—2022年,****活动中心施工装修共3次,工程竣工决算金额分别为2021年77.73****中心第4—5层)、2022年63.55****中心第3层)、2023年30.94****中心第2层)。
二、项目预算3.98万元,超出限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备案公告。拟派本技术负责人均应为专职注册资产评估师,技术负责人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更换。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
(1)报价表。
(2)项目人员构成。明确人员姓名、是否具备专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同时明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联系人。
(3)有效营业执照和资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承诺书。声明内容应明确承诺近3年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将以上资料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00送****旅游局文化科(地址:**市**区**门19号1号楼1925室)。
五、中标原则一次性报价,最低价成交。如出现相同报价,则以2023年—2025年公司实施的房屋资产评估合同数量确定,合同数量多的确定为项目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选单位不得转让受托的评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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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