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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许可证号: | 建字第****072025GG****523号 |
| 发证机关: | **华侨经济文化****生态环境局 |
| 发证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110千伏新**输变电工程 |
| 建设位置: | **市**岸**溪湾B组团B08-03(之一)地块 |
| 建设规模: | 1座3层配电装置楼、1座1层警传室、1座1层水泵房(雨淋阀)、2座1层消防水池、1座1层消防设备房。总建筑面积3241.29㎡。计容建筑面积3241.29㎡,其中:配电装置楼2952.09㎡(含电缆层688.02㎡)、警传室72.05㎡、水泵房(雨淋阀)60.00㎡、“消防水池1”75㎡、“消防水池2”75㎡、消防设备房7.15㎡。通透式围墙长度312.92m。 |
**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
****环境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