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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模块与测试装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质保期 |
| 1 |
****模块与测试装置 |
/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1 |
套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省**市。(详细地址中标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 |
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产品质保12个月。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项目预算:79万元;
2.最高限价:79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二)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省 **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2日 09: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0:00 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 **省 **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10:00 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 **省 **市 标书代写
八、样品
九、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6、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报名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163.com
2.报名联系方式:任老师159****36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159****3612
地 址:**省 **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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