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年产5000条胶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5000条胶辊建设项目 | **县**新区新阳路69-111号一楼 | **** | 建筑面积1200m2。年产5000条胶辊 | 2025年11月7****环境局**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年产5000条胶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投料及配料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密炼废气、开炼废气收集后经长风管冷却后通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硫化废气收集后经长风管冷却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包胶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磨胶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降噪及消声措施,同时车间采用密闭、减少门窗开启等措施。 固废:金属边角料、橡胶边角料、焊渣、一般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扎布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981 传真:****502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