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县****铁矿尾渣堆治理项目 **县****铁矿尾渣堆治理项目施工 |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80****3858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0****385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2****4342 |
| 开标地点 | **市公共**交易大厅 | 开标时间 | 2025-11-07 10:30:00 |
| 公示期 | 2025-11-12 至 2025-11-18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266.63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刘志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京211********79017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蔡宝华 | 职称证 | 中核高资证字****1082号 | 水工环 | 高级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张鹏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赣236********32860 | 工程地质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红卫 | 职称证 | 中核铀资证字第****1204号 | 工程地质 | 工程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赵毅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151********08946 |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 | 高级工 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陈波 | 职称证 | ****1609 |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 | 高级工程师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局 | **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 2023-05-30 | 2023-12-26 | 主要包括**贵宝沟村废渣堆、牛家营子镇半截子 沟废弃采坑、王爷府镇希庄村一下瓦房村废弃采坑、牛 营子镇**村废弃采坑、锦山镇贵宝沟村大窝铺大长皋 沟废弃采坑、锦山镇贵宝沟村大窝铺**沟废弃采坑、 锦山镇贵宝沟村三组院沟阳坡,治理内容为削坡(危岩体清理)、垫坡、 石方清运、石方整平、覆土、恢复植被等恢复治理;固 废堆放物的清运、整形整平、覆土;现有建筑物的拆除、 清运等工程。 | ****4920.64 | 刘志强 | |
| **金****公司 | **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四期)一标段 | 2022-02-18 | 2024-05-20 | 修复29座废弃矿山,修复总面积114.26公顷,主要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坡顶排水、边坡分台阶放坡、清理 破面危岩、采坑宕口地盘及废渣堆积区平整、复垦、边坡坡面复绿等。 | ****48774.37 | 乔春宇 | |
| ******局 | **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1 年度) | 2021-11-30 | 2022-12-15 | 20 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总面积 968.1945 亩 | ****4944.87 | 李子聪 | |
| ****集团有****公司 | 大柳塔镇后石圪台、****煤矿采空区综合治理项目 应急排险治理及回填复垦生态修复工程 | 2023-05-10 | 2024-07-02 | 治理范围内煤层自燃隐患治理、高陡边坡隐患治理、采 坑积水治理、土地复垦治理等,拟治理面积约为 102.07 公顷 | ****7543.93 | 游岸 | |
| ******局 | **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2023-11-01 | 2024-12-30 | 治理区为 12 个,部分治理区内又包含数个采坑,共涉 及 25 个图斑。图斑总面积为 68.25469 公顷,实际治理面积(绩效面积)为 132.7206 公顷。 | ****0796.00 | 庄著学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局 | **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 2023-05-30 | 2023-12-26 | 主要包括**贵宝沟村废渣堆、牛家营子镇半截子沟废弃采坑、王爷府镇希庄村一下瓦房村废弃采坑、牛营子镇**村废弃采坑、锦山镇贵宝沟村大窝铺大长皋沟废弃采坑、锦山镇贵宝沟村大窝铺**沟废弃采坑、锦山镇贵宝沟村三组院沟阳坡,治理内容为削坡(危岩体清理)、垫坡、石方清运、石方整平、覆土、恢复植被等恢复治理:固废堆放物的清运、整形整平、覆土:现有建筑物的拆除、清运等工程。 | ****4920.64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七〇七矿 | **七〇七矿退役治理工程施工 | 2021-09-26 | 2023-04-30 | 有水坑口6个,污水坑口37个;废石堆24个、露天采场废墟2处、尾矿库1处;工业场地1处、污染道路5条、污染农田2处;污染建(构)筑物74座;污染设备52台(套)及器材、管线等;新增工艺设备8套。 | ****1562.81 | 张鹏 | |
| ****集团有限公司 | ****园区****公司自燃火烧隐 患 1 号区(Z4-1)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应急排险治理 及回填复垦项目 | 2023-06-10 | 2024-10-12 | 治理面积共 92.44hm2,主要工程量包括:土方开 挖 82.72 万 m3,石方开挖 46.27 万 m3,填方(利用料) 177.8 万 m3,土地平整 23.42 万 m2,同时在治理工程 结束后,布置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林草地管护工程等。 | ****7428.34 | 杨智兴 | |
| **市 717 矿退役治理工程项目部 | **市 717 矿退役治理工程 | 2021-12-22 | 2023-04-30 |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治理坑(井)口 17 个,塌坑 1 处, 废石场 3 个,污染工业场地 12 处,污染建(构)筑物 31 座,污染道路 11 条,污染水塘 5 处。 | ****2058.86 | 王元春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七〇七矿 | **七〇七矿退役治理工程施工 | 2021-09-26 | 2023-04-30 | 有水坑口6个,污水坑口37个;废石堆24个、露天采场废墟2处、尾矿库1处;工业场地1处、污染道路5条、污染农田2处;污染建(构)筑物74座;污染设备52台(套)及器材、管线等;新增工艺设备8套。 | ****1562.81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局 | **县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2024-06-10 | 2024-10-26 |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0390.00 | 赵毅 | |
| ******局 |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 2024-06-04 | 2024-10-17 |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 ****2154.00 | 阳宇 | |
| ****规划局 | **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 | 2024-07-03 | 2024-12-26 |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 ****0134.00 | 王志军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局 | **县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2024-06-10 | 2024-10-26 |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0390.00 | 叶晓华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行业主管部门:****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其他类别: | 联系电话: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提出投诉的,应当凭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有关监督部门负责依法处理。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